医务人员应知应会第十一部分
急诊科相关知识
1. 首诊负责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答:.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2.首诊医师诊察病人后,认为确糸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3.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4.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旁交接病人。
5.病人如确需住院,须待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有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病室。
6.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上级医师或/和本科室负责医师同意,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医院行政值班室。
26. 分诊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答:1、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2、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3、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4、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6、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7、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8、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9、遇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遇为T≥38℃、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急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0、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员按院规上报院总值班。
11、遇急、危、重病人立即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12、遇外宾、港澳台同胞就诊,按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预检接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