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省卫生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对15家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进行了第三次暗访,现将暗访结果通报如下:
一、暗访范围
本次暗访范围主要为15家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其中省级医疗机构有9家分别为: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有6家分别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省健康教育所、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二、暗访内容及方法
本次暗访严格按照卫生部新修订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中有关指标进行量化打分,主要包括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暗访采取隐秘摄影摄像、填写现场观察表等形式,所有数据均有暗访影像资料支持。
三、暗访结果
暗访综合评分排名和暗访发现的室内烟头数、吸烟人数详见下表。
暗访综合评分排名表
机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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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单位名称
|
分值
|
医疗机构
|
1
|
省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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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2
|
省中医院
|
83
|
3
|
省妇幼保健院
|
76
|
4
|
省第二人民医院
|
73
|
5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71
|
5
|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71
|
6
|
省肿瘤医院
|
65
|
7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49
|
7
|
省人民医院
|
49
|
公共卫生机构
|
1
|
省健康教育所
|
91
|
2
|
省疾控中心
|
90
|
3
|
省急救中心
|
83
|
4
|
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
74
|
5
|
省卫生监督所
|
69
|
6
|
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
66
|
室内烟头数和吸烟人数统计表
机构分类
|
单位名称
|
室内烟头数
|
室内吸烟人数
|
医疗机构
|
省人民医院
|
14
|
3
|
省中医院
|
7
|
2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6
|
3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12
|
2
|
省妇幼保健院
|
1
|
0
|
省肿瘤医院
|
10
|
0
|
省第二人民医院
|
12
|
0
|
省第三人民医院
|
0
|
0
|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6
|
0
|
公共卫生机构
|
省卫生监督所
|
0
|
0
|
省疾控中心
|
0
|
0
|
省急救中心
|
0
|
0
|
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
0
|
0
|
省健康教育所
|
0
|
0
|
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
0
|
0
|
四、取得的主要成绩
被暗访的15家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了控烟工作力度,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效,控烟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一)量化打分均有所上升,医疗机构控烟效果明显
本次暗访的15家单位的综合评分为73.1分,比第二次暗访提高9.6分。其中:公共卫生机构78.3分,比第二次暗访提高了0.6分;医疗机构69.6分,比第二次暗访提高了12.4分,量化打分成绩上升明显,三次暗访评分结果对比情况详见下图。
(二)室内吸烟现象明显减少
在本次暗访结果显示,各单位室内吸烟现象显著减少。15家单位均未发现工作人员吸烟,非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现象也明显减少。6家公共卫生机构及省第三人民医院室内均未发现烟头,其他医疗机构内烟头数量较之前明显减少,各单位等候大厅、走廊等人员流动较大或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内均未发现烟头。
(三)营造了浓厚的控烟氛围,控烟工作成绩突出
在15家医疗卫生机构内均未发现烟草广告、销售香烟、设置室内吸烟区等现象,12家机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省第三人民医院设置了戒烟门诊,并正常开诊,为有戒烟需求的吸烟者提供帮助。省中医院控烟工作较前两次暗访有明显提升,量化评分达到了84分,在医疗机构中排名第二位。省健康教育所将六楼整个楼道设置成控烟主题文化墙,布置控烟展板20余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省疾控中心除在入口处没有设置禁止吸烟提示外,其它方面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分别在院内两面墙壁上设置了大型的控烟宣传栏,同时通过各科室活动栏对烟草的危害以及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了宣传。省急救中心在室内墙壁上设置了醒目的控烟宣传栏。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在大厅或走廊内悬挂有“摒弃陋习、崇尚健康”、“无烟大楼、楼内禁止吸烟”等禁烟标识。省妇幼保健院、省人民医院在容易发生吸烟现象的楼梯口等区域放置了“禁止吸烟”展板。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通过建立无烟科室的方式来推进控烟工作。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省卫生监督所通过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控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控烟奖惩制度建设及控烟意识尚待进一步加强
控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建立健全控烟奖惩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将有力保障控烟工作的的持续性。暗访发现,部分单位没有将本单位禁烟制度进行公示,未安排佩戴明显标志的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医务人员未主动对室内吸烟者身边经过时未进行劝阻,对本机构控烟工作的责任意识淡薄。
(二)控烟宣传材料种类单一,禁烟标识的张贴存在死角
作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积极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应是其工作职责之一。在本次暗访中发现,各单位控烟宣传材料主要以省卫生厅、省健康教育所发放的海报为主,只有个别单位通过固定宣传栏、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但数量都较少。禁烟标识的张贴位置分布不合理,在一些容易发生吸烟现象的区域没有张贴禁烟标识。
(三)室外吸烟区设置不合理。
室外吸烟区设置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并且有明显的引导标识,不可设置室内吸烟区。在暗访的15个单位内, 8家单位设有吸烟区,但设置不合理。省疾控中心、省中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3家单位有简单的引导标识或者引导语;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的吸烟区则设在人流较大的门诊大楼出口处;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吸烟区设置的过于封闭,只有一个入口;其他单位的吸烟区也达不到4面通风的标准。
(四)室内吸烟现象没有彻底杜绝
自控烟工作开展以来,室内吸烟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没有彻底杜绝。本次暗访发现,室内吸烟现象主要发生在男厕所和人员流动较少的步行楼梯间。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发现禁烟区有吸烟人员。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省卫生厅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应该做出榜样,走在前列。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控烟工作力度,扎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将控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本次通报的内容,查漏补缺,尽快整改,特别是这次排名比较靠后的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等单位应加大控烟工作力度,确保在9月底前实现全面禁烟。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划片包干,落实责任,指定专(兼)职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控烟奖惩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并且落到实处,明确单位每一位职工在控烟工作中的职责,提高责任意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阻止室内吸烟情况的发生。
(三)设置规范的室外吸烟区,规范吸烟者的吸烟行为。
在控烟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设置室外吸烟区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要选择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在空旷的区域设置规范的室外吸烟区,并做好吸烟区的保洁工作,引导吸烟者在指定的位置吸烟。
(四)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加强无烟文化建设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新修订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文化建设,规范无烟环境布置;要加强控烟标识、控烟宣传画及展板的设计和规范管理,提高设计创作的水平和质量,及时查漏补缺,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协调、美观、醒目,切实发挥好无烟环境对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支持作用。
2012年8-10月,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第三次暗访评估,希望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巩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成果,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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