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物临床试验申办单位:
为规范临床试验财务管理,保证试验经费管理准确、高效,现将药物临床试验财务管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临床试验申办单位或CRO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签署临床试验协议,将协议书送至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登记。
二、申办单位或CRO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以电汇或支票形式将试验费用转入兰州大学账户。
户 名:兰州大学
开户银行:兰州市工商行天水路分理处
帐 号:2703002409026413243
支票付款时,请将支票送至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三、电汇付款成功后,付款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电汇流水单传真至机构办公室(0931-8625799),或扫描后发至机构办公室邮箱(ldyygcp@163.com)。
传真或邮件应包含以下信息:
试验项目全称、款项类别(临床试验费)、专业科室及主要研究者姓名、发票开具单位抬头、金额、该款项属第几笔款、首款、尾款、受试者交通费特殊标注,
付款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机构办公室收到付款通知后到兰州大学财务处入账,为付款方开具票据,票据为“甘肃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盖兰州大学发票专用章。
五、临床试验尾款到帐后,请提供汇款情况汇总表,由机构办公室与付款方核对每笔试验费用到账情况。整个试验结束时,机构办公室与各相关科室作费用结算。特殊情况(项目周期超过1年,以及国际多中心研究等)酌情做中期结算。
兰州大学大学第一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联系方式:0931-834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