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构
文章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2/26 10:26:55
 

工作机构

医院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二)制定与落实信息公开方案;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并及时解决;

(四)研究决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

(二)组织编订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与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维护需由医院统一发布和公开的各项信息;

(四)协调处理向医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协调、指导、督促院内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六)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部门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

您是本站第78268795位访问者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