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兰州市医保服务中心文件《关于调整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流程的通知》
文章作者:医疗保险管理处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8/13 18:03:01

各科室:

      2021年8月13日接到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关于调整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流程的通知(兰医保中心[2021]16号)文件内容,兰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津贴待遇发放申报流程进行调整,此文件自2021年3月28日后进行生育结算的患者开始执行。

注意:请下载新的《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提供的住院发票、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必须是彩色复印件。每月1-10日交报销材料。



附件: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关于调整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流程的通知

                              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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